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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中学2017级新生资格审查通知(招生公告二)

发布时间:2017-08-11 16:31:21   来源:

根据《济源市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》,结合我校招生方案要求,特对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时间:

2017年8月15上午8:00—12:00

(注意:凡不按时参加本次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!!)

二、流程:

1. 领表:所有在我校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,到校后先根据网上报名序号到相应领表处领取学位申请表(如果忘记报名序号,可以到校门口 “报名序号查询处”查看,以字母顺序排列)和档案袋,在档案袋封面上写上自己的报名序号、姓名、性别和毕业学校。

(注意:原来未申报电子书包班,现在还有意申报的请在领表处领取“电子书包班申请表”填写后到电子书包班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)

2. 审验:领表后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审查处接受审验,具体安排如下:

北教学楼(从东向西)

领表处1  (0001-0600

七年级9班

审验1    (0001---0300

七年级11班

审验2    (0301---0600

七年级13班

南教学楼(从东向西)

领表处2  (0601-- 

七年级1班

审验3    (0601---0900

七年级2班

审验4    (0901---

七年级4班

审验5     电子书包班

七年级6班

三、交验材料:

条件序号

具体类别

审查材料及顺序要求(相关证件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

第一批招生对象

1

学生与监护人户籍、常住地、房产证一致的

户口本、房产证

 

2

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致并在本地居住

3

监护人已购住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

户口本、购房合同、发票、契税等证明(须经市房管局备案)

4

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、现役军人子女

户口本、房产证、 军人证明

第二批招生对象

1

市委、市政府及以上文件规定需要优先安排的人员子女

户口本、相关部门和教育局的签署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

2

外来经商办企业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(非济源户籍)

居住证(暂住证)、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证明、户口本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(租房的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水、电、气费交费单据)

第三批招生对象

 

本市进城务工子女

 

工商营业执照、完税凭证、户口本,租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、电、气费交费单据

四、交验材料整理要求:

1.所有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。

2.资料整理顺序:(1)学位申请表;(2)户口本(必须把监护人和学生信息复印到一张上);(3)房产证、或购房合同、发票与契税等证明材料、或工商营业执照和完税凭证等; (4)其他证明材料(用工单位证明、租房合同与水电费单据及居委会证明等材料)。

3.交验证件须带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,交验后,原件当场返还本人,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。

五、温馨提醒:

1.所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保持一致,凡提交假证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。

2. 817下午3点后登陆济源市实验中学网站查看资格审查情况;对审查结果有疑义的,可以于818上午8-12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校进行资格复审,过期按自动放弃处理。

3.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8月19日上午8点-12带两张近期一寸照片到学校领取准考证;

4. 8月20上午,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要求,携带准考证和相关学习用具到校参加考试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济源市实验中学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-8-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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